关于公私合营伙伴关系
公私合营伙伴关系允许以优惠条件吸引私人投资和胜任力,以创建高质量的公共基础设施,并在按照既定时间框架和预算创建的财产的基础上提供各种服务。
合作形式:
- 根据2005年7月21日《关于特许权协议》的第115-FZ号联邦法律缔结的特许权协议。
- 根据2015年7月13日《关于公私合营伙伴关系,俄罗斯联邦市政私营伙伴关系和俄罗斯联邦某些立法行为的修正案》第224-FZ号联邦法律缔结的公私合营伙伴关系协议,市政私营伙伴关系协议。
公私合营伙伴关系中心(项目办公室)在楚瓦什共和国经济发展和财产关系部的基础上运作,以发展国家和市政当局的公私伙伴关系机制。
主要目标
公私合营伙伴关系的项目办公室的主要目标是:
- 提高投资项目开发质量水平
- 利用特许权、公私合营和市私合营机制组织项目筹备和管理
- 吸引投资者以私人合作伙伴的身份参与投资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