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农场)经济(农业创业)的创建和开发项目实施的拨款
拨款规模:
- 300万卢布用于农民(农场)经济的发展
- 4百万卢布用于农民(农场)经济的发展+不可分割的基金农业消费者服务合作社,其中农民(农场)经济的负责人是成员
条件:
- 农民不是或以前不是企业活动初始阶段组织的财政支持资金的接受者
- 在楚瓦什共和国的农村地区注册了一个农民(农场)经济
- 农场没有未履行的义务支付税款,费用,保险费,罚金,罚款
- 农民在过去三年中没有进行创业活动,除了本财政年度之外,作为农民(农场)经济的负责人
为农民(农场)经济(农业创业)的创建和开发项目实施的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