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在与俄罗斯租赁组织签订设备租赁协议(协议)的情况下,从楚瓦什共和国共和国预算中获得的补助金用于偿还工业企业支付的部分先付款项(预付款)

描述

在与俄罗斯租赁组织签订设备租赁协议的情况下,来自楚瓦什共和国共和国预算的补助金用于偿还工业企业支付的部分先付款项(预付款)。

要求

  • 根据其组成文件在楚瓦什共和国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 三年内以100万卢布补助金为基础,确保自产商品、工程和服务输出规模的增长(累计):提供补助金的报告年度,不低于49.5万卢布;在提供补助金后的第一年,不低于295万卢布;在提供补助金后的第二年,不低于541.4万卢布;
  • 在提交提供补助金申请日期之前的最后一个报告期(年)内,确保工业企业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楚瓦什共和国 «加工生产», 领域中的平均工资,它是工业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类型;
  • 确保在三年内以100万卢布补助金为基础,以四舍五入化整数的方式创造就业岗位:在提供补助金的报告年度,不低于0.06;在获得补助金后的第一年,不低于0.17;在获得补助金后的第二年,不低于0.29;
  • 确保在100万卢布补助金的基础上,三年内增加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在提供补助金的报告年度,不少于33.4万卢布;在获得补助金的第一年,不少于97.9万卢布;在获得补助金的第二年,不少于164万卢布;
  • 隶属于全俄经济活动分类中的 «加工生产类» 工业企业实现经营活动(类别10、11、 12、 18、 19, 20.53、20.59、24.46组,20.14.1分组除外);
  • 与俄罗斯租赁组织签订租赁国内或国外生产设备的合同(协议);
  • 租赁购买的设备不得为二手产品,在当年或前一年制造,并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之日前投入使用;
  • 在与俄罗斯租赁组织签订设备租赁协议时的先付款行(预付款)必须有文件证明;
  • 申请人实际租赁设备;
  • 根据租赁协议实际支付先付款项(预付款);
  • 必须在俄罗斯联邦政府2002年1月1日第1号 «关于包括在折旧组中的固定资产分类» 的法令规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租赁设备(第二个折旧组-从收到补助金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 申请人同意,楚瓦什共和国工业和能源部对其是否遵守补助金金提供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查,包括在获得补助金成果方面,同时同意,国家财政控制机构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法第268.1款和第269.2款检查补助金接受者是否遵守补助金提供的程序和要求。

程序

发送申请

补助金申请人在 «投资者个人中心», 中选择相应的服务,填写并下载所需文件。

文件审查与决定

楚瓦什共和国工业和能源部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和要求。

签订协议与合同

作出提供补助金或拒绝提供补助金的决定,并根据决定向申请人的个人中心发出通知。
在作出正面决定的情况下,楚瓦什共和国工业能源部将与补助金获得者签订协议、协议的补充协议,包括撤销协议的补充协议(在必要的情况下),并指定主管部门联系人

联系人

楚瓦什共和国工业能源部工业发展司;

call(8352)56-50-93

emailminprom14@cap.ruminprom18@cap.r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