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拨款,以实现社会企业家领域中的项目
描述
为与实现社会企业家领域项目有关的中小企业实体的开支提供经济保障
规则
- 已被录入社会企业家登记簿,或已被确认社会企业地位的中小企业实体;
- 申请人根据其组成文件在楚瓦什共和国境内完成注册,并开展活动;
- 申请人在楚瓦什共和国境内开展项目;
- 申请人在竞标中提交项目,项目完成期限不得少于自收到拨款后的三年;
- 申请人筹集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资金,金额不得低于项目实现所需资金的25%
- 申请人同意楚瓦什经济发展部对其是否遵守拨款程序、规则和拨款提供结果进行监督,并同意国家财政机构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法第2681和2692条的规定,监督申请人是否遵循拨款程序和规则;
程序
发送申请
申请、全套文件和附函(一式两份)由申请方提交给楚瓦什共和国经济发展部,附函由申请方-法人主管签字(附有申请人主管委任状,或选举决议的副本公证件),也可由个体经营者(附有个体业主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和个体经营者代表提交,在由代表提交的情况下, 需要附上由法人或个体经营者签字并盖有经公证的该法人或个体经营者印章(如果存在)的行为授权书,或附上授权书副本公证件,文件提交地址:切博克萨雷市,Prezidenskij bul'var 大街,10号,周一至周五,08:00至17:00(午休时间12:00至13:00),包含邮政邮件。
文件检查
楚瓦什经济发展部在收到文件后的15日内:
- 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拨款程序第2.1至2.3,及2.5条的要求和规定;
- 检查申请文件填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 检查申请文件,验证其真实性;
- 根据申请文件的审核结果,就所提交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审核结果作出结论;
在决定接纳申请人参与甄选时,工作人员会将申请人的申请列入申请名单,并按照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顺序,编写申请登记册,供委员会审议。
决定
委员会举行会议不迟于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的25日。
以楚瓦什共和国经济发展和财产关系部的议定书为基础,作出提供或拒绝提供补助金的决定。
在作出决定时,提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会被告知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申请人的个人中心会收到相关通知,申请人确认收到显示有相关部门联络人的通知。
委员会审查可参加竞争性甄选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根据《拨款提供程序》附录4规定的评估提交参加竞争性甄选项目的申请文件的标准评估申请人的活动和项目
委员会的每位成员根据申请文件的评估标准对申请人的活动和项目进行评估,并确定其对每个项目的最终评分
在委员会所有成员对项目打分的基础上,计算出每个项目的最终分数,每个项目的最终分数为委员会每位成员打出分数总和的平均数
根据竞标结果,委员会按照委员会会议记录中分数的降序顺序编订排名表
项目的最终分数根据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百分之一。如果分数为3.5或更高,则根据拨款程序第4.1和4.2的规定,委员会将提供申请书中所申请的拨款金额
委员会就是否提供拨款作出决定。
签署协议
根据委员会会议记录,自签署协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楚瓦什经济发展部发布是否提供拨款的决定
在决定发布日期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楚瓦什经济发展部将与拨款获得方在国家公共财政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电子预算”中签订协议,并使用电子数字签名。